247442494 发表于 2009-11-9 22:34:07

还有2个小时就告别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啦!!

转眼就要18岁了,成为正式公民了哈!

希望明天大家能给我说“生日快乐”哈,今天才发现我们的宝宝居然是在我前一天出生的。


通过这个论坛认识了重庆的好多好朋友,也一起去看了成都的演唱会,还给静茹“献”了花,如果没得这个论坛的话,可能都没得这些机会了,而且我们论坛自从改版后,我觉得越来越好看了,希望越办越好哈!

水完啦!

tanoan 发表于 2009-11-9 22:41:32

成年了?
恭喜恭喜啊

其实我觉得成年了还是有点不划算的,当然只是从某一方面来说

曹婷 发表于 2009-11-9 22:54:24

小重庆就是小啊

九段小宇宙 发表于 2009-11-9 22:59:14

生日快乐。。。。

小小^鱼儿Fans 发表于 2009-11-9 23:47:01

来见证这历史的一刻

猪猪。 发表于 2009-11-10 09:26:23

呵呵,长大了就不希望成年了哟.

媛来茹此 发表于 2009-11-10 09:29:18

哎我还希望我的童年再延续20年

448296775 发表于 2009-11-10 12:37:54

我也是刚成年 多半年而已 呵呵 生日快乐

猫小懒儿 发表于 2009-11-10 13:04:58

未成年保护法只保护到你16岁。。


楼主醒醒吧。

247442494 发表于 2009-11-10 14:06:08

回复 9# 猫小懒儿

不会吧,应该是18岁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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