郑州市民将微软公司告上法庭
因不满微软公司软件协议里存在的霸王条款,一郑州市民将其告上法庭。昨天下午,原告及其律师接受晨报记者采访时,证实了状告微软并获法院立案一事,并称此举是为了唤醒消费者的维权意识。原告律师告诉记者,按照法律程序,微软公司会在20天内收到法院传票,两个月之内将开庭审理。据悉,这是国内首例消费者状告微软霸王条款的诉讼。郑州市民郭力买回winxp软件后才发现,安装使用这个微软公司的软件时,用户必须接受微软公司的《最终用户许可协议》。仔细看了这些协议的内容,郭力认为协议显失公平,于是把微软公司推上被告席,10月23日,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受理此案。 郭力于2006年7月6日从河南省连邦软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75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套微软公司的winxp软件,回家后才发现如果要使用这个软件,必须要同意软件的《最终用户许可协议》和《最终用户许可协议补充协议》,但是微软公司在出售软件时并没有出示上述协议,郭力在电脑上打开光盘进行安装时才发现这两个协议。仔细阅读之后,郭力发现这两个协议有多处都显失公平,对消费者明显不利。
郭力的代理律师刘明告诉记者说,微软公司的《最终用户许可协议》在开头就规定了“一旦安装、复制或使用‘软件’,即表示您同意本《协议》之条款”,他认为这项条款违反了合同的基本原则——“自愿一致的原则”。
刘明说,软件公司应当在出售软件时把协议印在包装上,看完合同,消费者同意了,再决定买不买。现在买了软件后,才能看协议,就有可能出现“花了钱,软件也不能用”的情况。
另外,软件里的“出口限制”条款规定:您承认“软件”受美国出口法律管辖,您同意遵守所有适用于“软件”的国际法和国内法,其中包括美国出口管理局的出口管理条例。郭力说,消费者看了这些规定后,并不清楚会受到哪些限制,万一遇到与中国法律冲突的地方,消费者到底该依照哪个规定?
于是,郭力决定起诉河南省连邦软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,以及微软(中国)有限公司和微软公司,要求确认协议无效。微软公司法定代表人比尔·盖茨被列为被告。他还在诉状中请求法院判令众被告在《人民日报》上刊登声明道歉。
10月23日,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受理了此案,有望于12月开庭审理。
续
今报郑州讯 昨日,郑州市民郭力状告微软案有了最新进展,郭力向今报记者出示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《民事举证通知书》,微软方面也接到了此案的相关材料。
10月25日,今报报道了郑州市民郭力起诉微软,称其强迫消费者接受最终用户协议。郭力于2006年7月6日购买了一套微软公司的winxp软件,发现如果要使用这个软件就必须同意《最终用户许可协议》和《最终用户许可协议补充协议》。郭力仔细阅读之后,发现这两个协议有多处显失公平。比如:当你用双核处理器的电脑运行微软的Windows XP系统时,你已经违反了微软的用户协议,微软随时有权终止你的使用权。于是郭力把微软公司推上了被告席。10月23日,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受理此案。
昨日,郭力收到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《民事举证通知书》、《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》以及《送达回证》。《当事人参加诉讼须知》中说明了此案合议庭的组成情况,《民事举证通知书》中规定,郭力与微软双方要在12月8日前向法院提供证据。
搜狐IT频道记者陈中说,微软(中国)有限公司相关发言人昨日向搜狐IT证实,已收到了“郭力诉微软案”的相关材料,正在积极准备应诉。郭力的代理律师刘明称,由此,本案正式进入了法律程序。 哇,以前还真没注意过《最终用户许可协议》
一般装什么东东,都是直接同意!从没看过!看来以后要注意注意了 哇!真强!太牛了!佩服! 呵呵,我也是从来不看的 因为基本上都是档的!所以看不看没什么区别!要是正版一定要看得!我们权利阿!yct61 无所谓啦.只要能用就行 MS是炒作吧…… 反正用的是盗版,不在意这些东东 似乎我们平时很少看这些..... 用双核就违反.......
现在好多双核处理器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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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了文章以后去看了一下微软《最终用户许可协议》发现并不是那么写的....
1.1 安装和使用。
您可以在一台诸如工作站、终端机或其它设备之类的单一计算机(“工作站计算机”)上安装、使用、访问、显示和运行“软件”的一个副本。“软件”在任何时间都不得由任何一台单一“工作站计算机”上的两个(2)以上的处理器加以使用.
现在的双核处理器并不是完全的2个CPU 只是两个核心 还是有很多东西是两个核心共享的
所以貌似不违反协议
[ 本帖最后由 我是孤独的人 于 2006-11-9 17:16 编辑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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