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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这个贴子最后由心井在 2005/09/12 07:37pm 第 1 次编辑]9 \7 U( G4 h' c) j8 n1 d* e
7 d$ z ?4 \6 p2 H( h% o' G 9月9日晚,著名歌手梁静茹“爱的大游行”演唱会在北京工人体育馆上演,在演唱会的中段,梁静茹演唱了数首翻唱歌曲,其中包括把气氛推向高潮的庞龙原唱的《两只蝴蝶》。然而,此举确是一场侵权行为。% K" G4 f. R0 O
《两只蝴蝶》是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签约歌手庞龙的代表作之一。据了解,在该商业演出中演唱《两只蝴蝶》,梁静茹以及演出主办方没有得到鸟人公司的任何许可,甚至鸟人公司总裁周亚平是在当晚才知道他们安排了这首作品。身在外地宣传新专辑的庞龙也感到很气愤,希望自己作品的著作权受到尊重。4 B, N# f: Z4 M& `, D+ A. l
周亚平表示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“使用他人作品演出,表演者(演员、演出单位)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,并支付报酬。”在这里,取得许可是合理使用的法定要件;另外在对“权利的限制”一节中“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”共有十几类情况,而“梁静茹翻唱《两只蝴蝶》”行为不属于任何一种情况,是明显的不合理使用。同时,该法律规定,他人已发表的音乐作品,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。鸟人公司在《两只蝴蝶》专辑中有严格声明,声明称“本专辑全部作品未经授权,不得使用”。
: X, }0 |- K, [% f: m* J7 d 周亚平说,梁静茹演唱会演出方以及所属的唱片公司应该很熟悉行业内的“游戏规则”,在“著作法”越来越被重视的今天,发生此类情况不仅出乎公司意料,也是他本人非常不愿意看到的,鸟人公司保留采取合理措施的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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