雨伞的道德
雨伞自从有了这种人文上的意义,它就与情感有了关联,乃至有了一种极深刻的内涵。所以,关于伞的另一个话题,也是极为人文的。爱我论坛女作家施寄青,曾用雨伞设譬,来议论现代人的外遇问题:“买一把伞,借一把伞,偷一把伞。”这个比喻灵妙无比,也尖刻无比,透着一种不言而喻的睿智与狠劲。
买一把伞,说起来简单,做起来不易。能随便买一把伞,当然最是阔气的事。但这也似乎只是“潘、驴、邓、小、闲”如西门大官人之类的,才能享有的特权。
一般人对此只能“心向往之,实不能至”。不说别的,独出心裁自收藏一把身价不菲的雨伞,单是财力这一关,就不好过。
至于借,在如今这个凡事都讲契约的时代,无论你借多久,终究是要还的。在“借”的这种方式里,“在天愿作比翼鸟,在地愿为连理枝”的誓言,你只能把当作是心灵上的约定,千万别把它会意成三生石上前世注定的缘份。
唐明皇当年,曾从自己儿子的手中,强借来一把他非常喜爱的雨伞,可结局又如何呢?他以为凭着九王之尊,他就可以永远受用这把借来的雨伞,一借永不还。
鲁迅先生对此倒是独具只眼,他看穿唐明皇与杨玉环两人间的爱情早就衰竭了,不然何以会有“七月七日长生殿”,两人密誓愿世世为夫妇的情形呢?在爱情浓烈时候,哪里会想到来世呢?可见,借来的东西,该还的时候,终究是要还的。
偷一把伞,是普通人常玩的把戏。在下雨的时候,顺手偷一把伞,为自己撑出一片无雨的天空,满足一下一时之需,何乐而不为呢?这种随意拿来的“偷”,是很多都非常向往的事。
可他们大都忘记辽样一个事实:使用偷来的东西,除了良知有愧以外,毕竟不算是正大光明的事,常会有做贼的感觉吧?
在这三种“拿来主义”的取伞形式之外,生活中似乎还有另一种情形:“蹭一把伞”。这种以蹭代玩的手法,恰恰如张爱玲所说的:“下大雨,有人打着伞,有人没带伞。没拿伞的挨着有伞的,钻到伞底下去躲雨,多少有掩蔽。”
喜欢玩外遇游戏的不少人都有此嗜好。可他们在雅好此道的同时,却不知张爱玲在下文对他们还有一种善意的告诫:“可是伞的边缘滔滔流下水来,反而比外面的雨更来得凶。挤在伞沿下的人,头上淋得稀湿。”
但,现代的红尘中人,无疑是很聪明的。他们用各种各样的方式,去取另外那把原木不属于自己的伞。他们会为自己找到许多要取的理由:那么多雨伞放在一起,当然难免有拿错的时候,自己一疏忽取错了,责不在已。这种给自己台阶下的人,其实在与自己捉迷藏:光是不让别人抓不到尾巴还不够,他更不愿露出自己的胆怯。
这种类似取“伞”的外遇形式,打个不恰当的比喻,它就是一个见缝就钻的白相人,你一不留神就会着了他的道。在现实生活中,家庭是社会和谐的基本细胞。但是,任何家庭都应注意外遇这个问题。道理很简单:因为人除了有其社会性之外,还有其生理性的一面,倘若自己婚姻的明镜台不能得以细胞呵护,时久必会惹尘埃。人一旦丧失理性,可能就剩下动物的本能了。
其实,每个人没有必要去拥有两把雨伞。一个人的生活中同时有两把伞,就会像《金瓶梅》中的潘金莲所说的那样:“一只碗放两把汤匙,不是烫着,不是抹着。”这种尴尬的处境,让喜欢额外取伞的人活得很累。
有没有更好的办法呢?有的。
阿·乔·加德纳,一位英国著名的智者,他在《论雨伞道德》一文中,对所有缺乏雨伞道德的人们,给出了一个极好的方案:“想要不取错你的雨伞,你就一定要在你的雨伞上用心刻下你自己的名字。”
这句话,按我的理解就是:各人手执自己的一把伞,各自守护自己的一片云。那片云,就是你独一无二的家,就是你今生矢志不移的天。 我在這裡的第一個SF…………
…………啊哈哈…………舒服………… 咳.
挺能说道理的
可是这地方挺氺
我没耐心看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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