千万要快乐 发表于 2007-1-22 16:33:30

好人守则

第一, 谈吐文雅,彬彬有礼,不得有经常在言语中问候他人娘亲之行为!
第二, 生活朴实,力求节俭,不得有手持大哥大於公共场所大声喧哗,一副暴发户兼土包子之行为!
第三, 爱护动物,尊重生命,不得有随意发表“虐待动物心得“言论之行为!
第四, 对待异性,诚心诚意,不得有杜撰故事,影射毁谤之行为!
第五, 经常运动,饮食正常,不得有在电脑前连坐上20 小时,不吃不喝不睡之行为!
第六, 能分享朋友的喜怒哀乐,善於倾听,不得有敷衍应对,一副“你说完了没?“之行为!
第七, 使用公共电话,遵守长话短说原则,不得有视後面排队者於无睹,一副“你能把我怎麽样?“的欠揍模样之行为!
第八, 过年过节燃放爆竹,注意安全,不得有将冲天炮朝向公园情侣发射之行为!
第九, 看到路上有野狗□合,应小心回避,不得有丢掷石块,甚至将公狗拖行数十公尺,导致该犬终生性无能之行为!
第十, 遇到比自己更好的好人时,应互相勉励,彼此打气,不得有心存妒忌,欲将对方除之而後快之行为!

氢氧化钠 发表于 2007-1-22 16:37:45

我肯定算不上好人了~好人太累了…………:L

冰岩 发表于 2007-1-22 16:54:10

哈哈,我就是好人....:cool:

氢氧化钠 发表于 2007-1-22 17:00:02

哈哈~刚仔细看了一下第九最好笑~:lol:

发表于 2007-1-22 17:00:38

看来我是好人:cool:

氢氧化钠 发表于 2007-1-22 17:13:45

都是好人呀!
那………………那我也是~哈哈

屁屁猪 发表于 2007-1-22 17:56:47

我是好孩子~~
哈哈~~
:lol

森林海洋 发表于 2007-1-22 20:12:05

我们都是好孩子 :L
MS这句话用了N遍了

氢氧化钠 发表于 2007-1-22 20:16:27

:lol 我证明~是说了NN边了~

天啊都被注册了 发表于 2007-1-22 20:19:02

哇那个第九条也算啊
遇到人该怎么办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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