飘雪寒冰 发表于 2007-1-14 10:53:01

the first English article in my zone 我发了第一篇英文文章哦

现在对英语越来越感兴趣

就在空间里发了一篇英文的,讲我在新加坡的一些事

零零星星的,可能用的英文也很幼稚

如果大家想看,这里有地址http://www.hearfish.net/site/?19820/action_viewspace_itemid_933.html

如果想看其他的(很杂很乱的),也欢迎哦http://www.hearfish.net/site/?19820

飘雪寒冰 发表于 2007-1-14 10:54:18

看论坛里都没什么人,太不爽了,就随便发了一 篇

飘雪寒冰 发表于 2007-1-14 10:56:21

如果大家有什么意见或者建议可以跟我说(怎么像电台主持人一样)

如果想看我可以定期发几篇啊(好自恋的说法)

听鱼唱 发表于 2007-1-14 13:30:01

Sentosa was so beautiful.


应该用is 吧

听鱼唱 发表于 2007-1-14 13:32:09

Maybe I like him is like I like my brother.

应该不要那个is吧

听鱼唱 发表于 2007-1-14 13:33:04

but I didn't understand a lot.

改成 I understand little可能更好

飘雪寒冰 发表于 2007-1-14 13:34:29

可是那个不是作副词用吗?

听鱼唱 发表于 2007-1-14 13:35:41

原帖由 飘雪寒冰 于 2007-1-14 13:34 发表
可是那个不是作副词用吗?
哪个?

飘雪寒冰 发表于 2007-1-14 13:37:42

Maybe I like him is like I like my brother

这个

还是说用从句就不用IS了

听鱼唱 发表于 2007-1-14 13:43:04

其实我也不肯定
总觉得is好像不太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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