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e first English article in my zone 我发了第一篇英文文章哦
现在对英语越来越感兴趣就在空间里发了一篇英文的,讲我在新加坡的一些事
零零星星的,可能用的英文也很幼稚
如果大家想看,这里有地址http://www.hearfish.net/site/?19820/action_viewspace_itemid_933.html
如果想看其他的(很杂很乱的),也欢迎哦http://www.hearfish.net/site/?19820 看论坛里都没什么人,太不爽了,就随便发了一 篇 如果大家有什么意见或者建议可以跟我说(怎么像电台主持人一样)
如果想看我可以定期发几篇啊(好自恋的说法) Sentosa was so beautiful.
应该用is 吧 Maybe I like him is like I like my brother.
应该不要那个is吧 but I didn't understand a lot.
改成 I understand little可能更好 可是那个不是作副词用吗? 原帖由 飘雪寒冰 于 2007-1-14 13:34 发表
可是那个不是作副词用吗?
哪个? Maybe I like him is like I like my brother
这个
还是说用从句就不用IS了 其实我也不肯定
总觉得is好像不太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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