沧海蝶
发表于 2006-8-6 09:23:48
强烈地鄙视一下。。。
顺便表扬LZ~~
你的文章,偶喜欢~哈
冰凌
发表于 2006-8-6 11:28:22
嗯,编辑说怎么解决?
小尾,你有没有什么有力的证据
一般抄袭的人都是很无耻的,相反被抄袭的往往处于劣势
鸢尾
发表于 2006-8-6 15:30:37
我这篇文章在05年9月18日在红袖上发表过的。
算一个证据吧。
编辑说去核实下。也不知道怎么解决。等吧。
还有我刚刚意外的找到了那个人的MSN空间。。。在上面留言了。
郦
发表于 2006-8-6 15:36:39
恩
偶们等着你的好消息呢
因梁静茹感动
发表于 2006-8-6 15:57:28
哪天我也发一篇
希望大家支持啊
添添
发表于 2006-8-6 16:00:08
支持原创~~
希望那个编辑可以给你一个好的答复~
黑色郁金香
发表于 2006-8-6 16:31:07
抄袭交差也就算了
还堂而皇之地发表这就是他的不对了
为了维护小尾的利益
要追究到底!~~~
寒雪傲梅
发表于 2006-8-6 19:52:37
还好我不是广州的。。
鸢尾
发表于 2006-8-6 20:22:31
恩?这个跟你是不是广州有什么关系捏?= =|
明天我要开始补课了,可能老妈要帮我打电话再去问问处理结果。
fīsн鱼儿
发表于 2006-8-6 22:19:19
我支持楼主!
我最B4这种抄袭别人的人,还居然署自己的名字...哪有人这么无耻的....!!
PS:楼主写的真的很不错!